广东振兴消防设备有限公司
《消防安全常识二十条》
作者:广东振兴消防
阅读量:415
发表时间:2019-10-11

文章摘要:《消防安全常识二十条》是从国家消防法律法规、消防技术规范和消防常识中提炼概括的,是公民应当掌握的最基本的消防知识,下面小编就给大家介绍这二十条消防安全常识!

《消防安全常识二十条》是从国家消防法律法规、消防技术规范和消防常识中提炼概括的,是公民应当掌握的最基本的消防知识,下面小编就给大家介绍这二十条消防安全常识!

1.自觉维护公共消防安全,发现火灾迅速拨打119电话报警,消防队救火不收费。

2.发现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96119电话,向当地公安消防部门举报。

3.不埋压、圈占、损坏、挪用、遮挡、私自未经允许使用消防设施和器材。

4.不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进入公共场所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。

5.不在严禁烟火的场所动用明火和吸烟。

6.购买合格的烟花爆竹,燃放时遵守安全燃放规定,注意消防安全。


消防安全常识


7.家庭和单位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并掌握正确的使用方法。

8.每个家庭都应制定消防安全计划,绘制逃生疏散路线图,及时检查、消除火灾隐患。

9.室内装修装饰不应采用易燃材料。

10.正确使用电器设备,不乱接电源线,不超负荷用电,及时更换老化电器设备和线路,外出时要关闭电源开关。

11.正确使用、经常检查燃气设施和用具,发现燃气泄漏,迅速关阀门、开门窗,切勿触动电器开关和使用明火。

12.教育儿童不玩火,将打火机和火柴放在儿童拿不到的地方。

13.不占用、堵塞或封闭安全出口、疏散通道和消防车通道,不设置妨碍消防车通行和火灾扑救的障碍物。

14.不躺在床上或沙发上吸烟,不乱扔烟头。

15.学校和单位定期组织逃生疏散演练。

16.进入公共场所注意观察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,记住疏散方向。

17.遇到火灾时沉着、冷静,迅速正确逃生,不贪恋财物、不乘坐电梯、不盲目跳楼。

18.必须穿过浓烟逃生时,尽量用浸湿的衣物保护头部和身体,捂住口鼻,弯腰低姿前行。

19.身上着火,可就地打滚或用厚重衣物覆盖,压灭火苗。

20.大火封门无法逃生时,可用浸湿的毛巾、衣物等堵塞门缝,发出求救信号等待救援。

以上就是消防安全常识二十条的内容,如果您对此有什么疑问可以随时联系我们公司,期待您的来电!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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